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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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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总则

河南省地下工程与灾变防控重点实验室

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加强河南省地下工程与灾变防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根据《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隶属于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依托于河南理工大学,挂靠于土木工程学院。接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等有关上级组织的领导、督促和检查。

第三条:实验室是全省科技创新体系与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开展地下工程与灾变防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创新基地,是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摇篮,是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窗口。

第四条:实验室的目标是,根据国内外相关学科发展趋势和我国国家需求,确立其学科方向和布局,鼓励和提倡多学科的交叉研究。针对地下工程与灾变防控及其相关领域中的重点、难点和紧迫的科学技术问题,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五条: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多年来在城市水资源和水环境领域中的科研优势,联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机构及大型企业,在地下工程与灾变防控重点难点及国家重大需求的科学技术方面,进行综合性、前瞻性、创新性研究。

第六条:实验室立足国内,面向世界。坚决地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管理方针,实验室对国内外开放,欢迎国内外专家学者来实验室进行课题研究或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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